1、收费方式
1.) 现金
2.)转账/汇款 帐户名称:辽宁省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建设工程中心
开户行:建行沈阳浑南中路支行
帐号:21050143560109168168
纳税人识别号:12210000MB17469394
2、收费标准及提供时间
国内项目查新每项600元;国内外查新每项1500元。查新点限三个以内(含三个)。
国内查新计时以交费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计7个工作日完成(不含节假日), 第8个工作日提交查新报告;国内外查新计时以交费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计10个工作日完成(不含节假日), 第11个工作日提交查新报告。提前者为“加急”,每提前一日加收原价的10%。
论文收录检索报告(SCI、EI等证明)收费标准为:论文收录每篇20元,机时费40元/小时,外加证明费100元。
工作日 |
1 |
2 |
3 |
4 |
5 |
6 |
7 |
8 |
9 |
10 |
11 |
国内费用(元) |
1020 |
960 |
900 |
840 |
780 |
720 |
660 |
6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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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外费用(元) |
3000 |
2850 |
2700 |
2550 |
2400 |
2250 |
2100 |
1950 |
1800 |
1650 |
1500 |
我们按照收到查新委托单的先后顺序受理委托,加急也按先后顺序排队。在项目集中申报的特殊时期,由于我中心人员不足或查新委托项目过多等原因,我们无法按照上述正常的工作日来完成用户的查新委托,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。因此,查新报告的提交时间由查新员与用户另行约定。
3.有关事宜
查新项目已接受委托,且已完成联机检索工作时,若委托人提出取消查新,则需支付机检费和一半查新费作为检索查新补偿;若此时查新报告已完成,委托人则需支付全部费用。查新项目一经交费受理后,不得任意更改查新点;查新报告一经形成,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名称及委托单位。
如需变更,需另行付费。
我中心为用户提供查新报告原件2份。如需多要原件,每份另加收20元。
请委托人选择领取查新报告的方式。可以选择自行到辽宁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查新检索中心1006室领取最终盖章的查新报告,也可委托我中心通过快递公司(顺丰快递)邮寄给委托人,快递费用20元 由委托人自行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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