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1.请查新委托人提供我们查新机构的查新点必需符合下列要求::
- (1)查新点表述客观、科学,文字应简洁、明确,勿使用自造词,条理清晰。
- (2)每个查新点只表达查新项目的一个具有新颖性的技术特征,不是一般性的技术特征。
- (3)每个查新点最多不超过50个字;每个查新点可以提炼出2-3个规范的检索词。
- 2.查新委托人有责任向查新人员详细介绍查新项目的技术细节,我们不受理委托方根本不了解同行情况,尤其是国外查新的国外同行情况。查新委托人必须在委托合同中声明保密约定内容,否则查新机构不负保密责任。
- 3.查新人员需根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,与委托人共同讨论确定检索概念及检索词, 请写出参考检索词,包括中英文对照的查新关键词(含规范词、同义词、缩写词和相关词)、分类号、化学物质登记号等。委托人提供的关键词必须是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技术概念规范词、关键词、各种同义词近义词全称及缩写。我们不受理委托人根本不了解同行情况,尤其是国外同行的情况,不知道国外同行认可的检索词,也无法提供出国外同行至少一篇较相关的公开文献的查新。
- 4.在查新过程中,查新人员就查新项目提出不明事宜时,请查新委托人当面给予积极的解答与及时的沟通,并协助查新人员对查新项目的相关文献进行遴选、对比,以确保查新结论的客观、准确。
- 指委托人申请、拥有或使用的与本委托项目相关的专利情况。
- (5)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参考文献:
应尽可能注明文献的著者、题目、刊名(年、卷、期、页),以供查新机构参考。